[摘要] 如果有“松绑”意味的话,那也仅仅是针对真正有自住需求的异地购房者的松绑,而非对投机炒房者的松绑。显然,这样一种政策微调,是有着更精细的“差别化”良苦用心
如果有“松绑”意味的话,那也仅仅是针对真正有自住需求的异地购房者的松绑,而非对投机炒房者的松绑。显然,这样一种政策微调,是有着更精细的“差别化”良苦用心
日前,住建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出台商业贷款中对“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异地购房贷款的门槛大大降低。据悉,在杭州,异地购房贷款松绑已率先牵动二手房市场,目前开发商正在等待银行操作细则,而二手房中介则表示,5日外地客户的咨询电话明显多了起来。
报道中所说的“异地购房贷款松绑”,也即是三部门“二套房”认定标准第4条中出现的新内容——“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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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此前“新国十条”对这部分异地购房完全“暂停放贷”的规定相比,上述新标准,确实是“门槛大大降低”了,不无“松绑”的意味。但如果我们就此判定新标准是一个“松绑”的政策,恐怕不够准确。
首先,一个必须看到的事实是,上述允许异地购房贷款的新标准之后还紧跟着一句话——“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这意味着,究竟是否给无当地纳税和社保证明的异地购房者发放贷款,其实仍是未定的——当地银行既可选择按二套房标准(50%首付、1.1倍利率)放贷,也可继续选择暂停放贷。换言之,所谓“松绑”只是提供了一种放贷的可能性,而不是的必然性。
即使对异地购房放贷,执行的也是“50%首付、1.1倍利率”的标准,而对于异地购房者来说,这一标准,无疑仍是相当严苛的。正如此前有银行人士指出的,“按照二套房首付50%以及利率1.1倍的标准,对于投机客而言已是较高的成本”。
这也就是说,此番出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依然在坚持“新国十条”抑制投机的基本政策取向——如果有“松绑”的意味的话,那也仅仅是针对真正有自住需求的异地购房者的松绑,而非对投机炒房者的松绑。显然,这样一种政策微调,是有着更精细的“差别化”良苦用心——既要有效抑制炒房投机,又希望尽可能地避免对自住购房需求的“误伤”。
同时,此一具有“松绑”意味的政策微调,在客观上也再次暴露和见证了,时下大城市尤其是像杭州这样楼市火爆的发达城市,进行楼市调控的一种两难的困境——一方面,异地炒房投机确实大量存在,是造成房价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必须加以强力抑制;另一方面,作为经济发达的沿海中心城市,杭州的外来人口众多,他们的购房需求又确实需要尊重和体谅,而不宜简单地以异地炒房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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