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分别给购买首套、二套、三套及以上房屋的首付额度及贷款利率做出明确限制。
昨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分别给购买首套、二套、三套及以上房屋的首付额度及贷款利率做出明确限制。
《通知》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购买首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也就是说,今后购买首套房将以何种比例支付首付款,要以购房的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为界。
购买二套房则首先要符合以下标准:缴存职工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且公积金贷款仅限于购买改善普通自住房。符合此条件之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另外,三套及以上停止公积金放贷。
事实上,杭州在今年10月11日出台的“杭22条”中对公积金首付比例也有相关规定。不同的是,杭州规定公积金首付比例依照购房类型区分:若购买首套自住型经济适用房或保障性用房,首付款不得低于20%;若购买首套自住型商品房,首付款不得低于30%。购买改善型二套房,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购买非改善型二套,暂停放贷;三套及三套以上同样停止发放公积金贷款。
由此可见,杭州现行的公积金政策在首付比例上的认定标准,与四部委下发的《通知》略有出入。记者从市公积金方面获悉,虽然目前他们还未正式接到《通知》,但是会在接到《通知》的时间,结合地方实际之后制定出具体实施标准,细则出台时间尚不能确定。而目前省公可以正常办理贷款,市公也重新放开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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