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即将实施新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本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即将实施新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1、以下三种租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在本市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且已支付房租;
(2)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也没有住房贷款记录,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且已支付房租;
(3)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且已支付房租。
2、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及如何确定提取金额?
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以《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记载的家庭成员范围为准)都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选择按月提取或几个月提取一次,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上月及以前月份的房租。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的家庭,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已支付房租扣除补贴后的金额。
3、与他人合租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4、同时租住两套住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同时租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5、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还可以租房继续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未结清的,职工及配偶都不能通过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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