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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兴园事件牵出无辜第三者

  [提要]本报曾在7月25日以《大树被砍,谁之过?》为题报道过“重兴园小区开发商滥砍大树擅改规划”的事件。近日,事件涉及的第三方——京汉房地产公司致电本报,表示其中另有隐情。于是,记者再次赶赴重兴园小区进行调查。京汉公司:我们招谁惹谁了“我们招谁惹谁了?”这是京汉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田汉在见到记者时说的第一句话。谈起“重兴园事件”,田汉情绪显得激动而无奈。“这件事情已经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工期每拖后一天,我们就要损失5万元。”据了解,自从“重兴园事件”被媒体曝光后,规划部门已经作出了“纠纷不解决,暂时停止北重西区所有工程”的
本报曾在7月25日以《大树被砍,谁之过?》为题报道过“重兴园小区开发商滥砍大树擅改规划”的事件。近日,事件涉及的第三方——京汉房地产公司致电本报,表示其中另有隐情。于是,记者再次赶赴重兴园小区进行调查。 京汉公司:我们招谁惹谁了 “我们招谁惹谁了?”这是京汉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田汉在见到记者时说的第一句话。谈起“重兴园事件”,田汉情绪显得激动而无奈。“这件事情已经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工期每拖后一天,我们就要损失5万元。” 据了解,自从“重兴园事件”被媒体曝光后,规划部门已经作出了“纠纷不解决,暂时停止北重西区所有工程”的决定。田汉说,如果最终真要作出更改规划的决定,那所有已经办完的手续,比如环保、消防、教育、园林、交通等各项批文将全部作废,为园林设计而花巨资请美国一流设计公司ESDA做的规划图也要重做,更严重的是市场时机也可能错失,前期的上亿资金投入可能血本无归,这对这家在石景山算是重点民营企业但实力有限的公司来说,打击可能是致命的。 田汉表示,其实工程拖后也不符合重兴园业主的利益,项目所在的那块地现在由于没有施工,成了一片垃圾场,杂草丛生,不美观也不卫生,工程早日完工,这一带才能形成漂亮的环境,业主也才能从中获得好处。 田汉告诉记者,重兴园项目事实上没有所谓的三期,业主所误会将砍伐大树的工程其实是该公司开发的京汉旭城项目。他说,在任何广告宣传、楼书等上面都没有提到过重兴园三期这个说法。 那么,事实是不是如京汉房地产公司所说的这样呢? “重兴园事件”出现新情况 重兴园业主投诉其开发商重厦房地产公司擅自更改规划,主要焦点在开发商承诺的65米楼间距最后缩成了52米。业主所说的缩水楼间距是指其小区B2楼与其南侧计划建成的楼之间的距离,经过记者的采访调查发现,业主所指的B2楼南侧的楼其实是另外一个项目即京汉公司开发的“京汉旭城”的住宅楼。而重兴园小区内的楼间距实际上达到了开发商承诺的65米距离。 重兴园业主将京汉旭城误会为重兴园三期原因可能在于京汉旭城与重兴园的位置均在北京重型电机厂西区。这一点在重厦房地产公司和田汉提供的项目审批表上得到了证实。在市建委签发的项目审批表上,记者看到北京重型电机厂西区住宅区分三期开发,一期的项目名称是西兴园(注:此也称重兴园一期),二期叫重兴园,三期叫京汉旭城。确切的说,京汉旭城是北京重型电机厂西区住宅区的第三期,而非重兴园的三期。因为一期和二期由重厦房地产公司开发,三期由京汉房地产公司开发。 采访中我们还发现以下事实:北京重型电机厂的土地是划拨取得的;重厦房地产公司与北京重型电机厂是子母关系;京汉旭城的合作合同是2002年重型电机厂与京汉地产签订的,2002年9月该项目获得北京市建委和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批复,有关手续也在2003年6月全部办完;京汉旭城与重厦房地产公司没有直接合作关系;重兴园和京汉旭城不属于同一个小区,京汉旭城和重兴园也并非出自同一个规划设计方案,而是各自单独的规划设计方案。北京中策律师事务所梁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这些事实可以看出,作为第三方的京汉房地产公司确实很冤。 业主尚不满意开发商的建议 为使事情能有个圆满解决,8月5日下午,京汉房地产开发公司邀请重厦房地产公司和重兴园小区业主代表举行三方会谈。但出乎意料的是重兴园业主代表并没有出席,仅打来电话表示:不愿意和京汉的人谈,只有在有书面邀请函和重厦公司法人出席的前提下才能出席会谈。 京汉公司负责人田汉对记者表示,他们是本着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来的,但是并不意味着重兴园小区的业主就能随便索要不属于自己权利范围之内的权益。其实这些业主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京汉的侵权,但京汉方面还是愿意通过沟通来解决。同时,为能使工程早日开工,京汉公司作出决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修改规划,退出65米楼间距,重新设计项目施工图,确保当地生活安定,为政府分忧。 8月10日上午,业主代表和重厦方面再次进行沟通。在会谈中,重厦把京汉愿意退出65米楼间距的想法通报给了业主代表,业主代表对此表示满意。但进一步提出,根据重厦当初的承诺,应该把B2楼南面的护栏拆除,如果要建也要建到65米以外的地方,真正实现楼前65米自由空间。重厦对此表示,当初并未对此承诺;另外因为两个项目之间根据市政规划是一条市政路,对这条路的规划除了政府,谁也无法进行修改,重厦自然无法满足业主的要求。何况,重兴园的红线就是截止B2楼,再往外就是小区范围之外,对小区之外的用地重厦无能为力。业主一方则表示,承诺是重厦做出的,理应重厦承担责任。 “重兴园事件”该如何解决 事情进展到这种地步,有关方面的做法也值得反思。例如,规划委在首肯了京汉的规划方案的前提下,因为重兴园业主和重厦的纠纷而作出暂停施工的决定,一方面确实是满足了重兴园部分业主的要求,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但另一方面是不是同时也构成了对京汉合法权益的侵害呢?京汉的相关人员对此表示很无奈。 为了解情况记者来到市规划委,规划委表示不愿意接受媒体关于具体小区纠纷的采访,记者以普通业主身份给规划委打电话,但该单位分管石景山的执法大队办公室电话却一直没人接。 北京中策律师事务所梁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重厦房地产公司确有擅自更改规划的事实,那么业主可以追究重厦房地产公司的违约责任。 北京陪文律师事务所任瑞江律师则表示,根据有关法律,开发商违背承诺,业主只能跟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不应该牵扯到第三方利益。重兴园业主阻止京汉开发建设不属于重厦开发的项目是不恰当的。而政府部门在行使职能时也应该维护合法者利益,避免因为商业纠纷引起的群众情绪而干预合法公司的正常经济行为。 对事态的发展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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