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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拿地先缴20%保证金 地价款首付1月内缴清

杭州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0-03-11 10:24

[摘要] 3月10日下午消息,作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头,土地市场今后将迎来更加严格的监管。国土部今日下发通知,开发商今后在拿地时一律按照底价的20%缴纳保证金,成交后,需在一个月内缴清成交额50%的首付款。

国土资源部昨日下发通知,开发商今后在拿地时一律按照底价的20%缴纳保证金;成交后,需在一个月内缴清成交额50%的首付款。

国土资源部昨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土地出让的各个环节制定了更加严格和细致的要求。

《通知》规定,土地出让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价的20%。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

商品房用地出让

可按照限价房出让办法

《通知》要求,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而对已签合同却不缴纳出让价款的,必须收回土地。

《通知》称,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商品房用地出让可按照政府确定的限价房项目采用竞地价办法招拍挂出让。(国土资源部网站)

精彩导读:

国土部:保障房用地不低于供应总量70%

近期政策解读

代表观点:

人大代表称管好房价首先应从管好地价做起

政协常委王健林:高地价推高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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