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通知,今年我国将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为全面清理“小产权房”做制度和政策准备。目前中央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凡是小产权房不予确权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通知,今年我国将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为全面清理“小产权房”做制度和政策准备。
刘光宇:土地不会私有化 小产权房你还敢买吗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通知,今年我国将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为全面清理“小产权房”做制度和政策准备。目前中央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凡是小产权房不予确权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通知,今年我国将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为全面清理“小产权房”做制度和政策准备。
目前中央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凡是小产权房不予确权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盛行缘起价格超低
曾几何时,小产权早就不是出不得厅堂“麻脸女”,早已是瑕不掩瑜。因为它能给普通百姓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低廉的价格。
当小产权房这些种种“优势”遇上人们从众心理的驱使,小产权自身不可调和的劣势也早就被抹杀了,小产权房走到今天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其实北京郊区的许多“小产权房”都是以“旧村改造”或者“旧城改造”的名义进行的,许多楼盘都是以“某某村旧村改造项目”立项的,利益驱动显而易见。
他们就是将原来旧村改造,建成楼房,节省了地方,本村村民的居住条件满足后,将多余部分进行销售,这样既可以让村集体有所获益,也解决一些村民的安置工作,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据了解,“小产权房”一般由开发商和村委会合作,或者村委会自行组织建设,在宅基地等用地上开发住宅,而后自行销售,并向购房者发放由乡镇政府制作的“房产证”。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与一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也有所不同,其名称是“XX项目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由乡镇人民政府监制,出卖人为某村民委员会。可见小产权房由“村委会”自行当起了“开发商”。
尽管低廉的价格造成了购房者对“小产权房”的趋之若骛,但在“小产权房”热销的背后,却是难掩的风险和显而易见的利益驱动。身处两难境地和尴尬局面的老百姓们如何拿捏好这两者的关系,如何权衡这两者的轻重则尤为重要。
小产权房清理或将有实际行动
在目前高房价压力现状下,人们选择购买小产权房也是无奈之举。因此当前最需要的就是政府能够站出来替百姓做主了。面对小产权房不管是一种什么样的政策,如何合理安置已经大量存在的“小产权房”,是一刀切的推倒?还是由购买者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取得真正产权?虽然过去政府也有过这方面的通知,表示小产权房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并没有根据此通知做出过任何实际的行动。有了明确的态度,下一步就是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填补法律空白了,相信关于此会逐步完善。
尽管“小产权房”一片热销景象,但“小产权房”存在多重风险,的问题是实际上没有产权,不受法律的保护。小产权不能办理贷款,购房者需要一次性付清全款;集体土地若被国家收回,购房者很难得到赔偿。此外,小产权房还存在质量、物业纠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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