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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式公寓面临"末路"商业地产出路在何方?

青年时报  2012-02-02 07:54

[摘要] 1月18日,杭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项目规划设计与管理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令禁止商业办公楼采用公寓、家园、花园、花苑等含有住宅性质的名称来销售,并且在宣传中暗示含有居住功能的现象也被叫停。《意见》将于公布之日起30天后正式实施。

 

已规划项目是否须整改?

获审批项目仍按旧规执行

在售或已经通过审批的非住宅项目,户型设计、宣传名称等诸多方面如果和新规不符合,是仍旧按照现行执行?还是会按照新规整改?

“实施意见”里有规定,“本意见发布前已取得方案设计批复的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项目,按原批准的设计文件执行;土地出让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市建委设计处严处长称,这次文件是对2003年文件的一次重申,并适当细化。已经通过审批仍旧按照原来的执行,但是因为这次文件的延续,工商、房管等部门在执行中会有所根据,类似酒店式公寓等类住宅产品会更加地规范化。

“开发商自身已经有了项目方案,但是尚未递交审批或审批暂未通过的项目,受新政策冲击会特别大。”曹旭东称,“如果政府严格执行新政,不打折扣的话,这些项目前期规划等投入将会打水漂,怎么继续规划也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位于某经济开发区的一个商业项目,目前的规划是建4幢高层的酒店式公寓,其中近一半为局部挑高的LOFT户型,并且设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宣传语称“精装公寓”。和大多数酒店式公寓一样,户型、宣传语等方面均违背了新规。“定方案的时候,我们试了好几个方案,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我们内部刚刚敲定方案,还没有来得及报上去审批,新规就出来了。”该项目负责人面对突然的政策很苦恼,“接下来就看政府的了,如果政府严格执行,我们就被搞死了!”

现有酒店式公寓会成稀缺品?

谈不上稀缺,但是更具优势

酒店式公寓作为一种过渡性住房,空间私密、装修较好,这受到白领等年轻租客的欢迎,在二手房租赁市场上一直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除了已经审批通过的项目外,其他的“类住宅”均将按照新规执行,未来几年,目前市场热销的酒店式公寓等或将绝迹。

需求存在,但是供应被斩断。目前“幸运”的在售项目,会不会因为处于新规的“夹缝”而奇货可居,反而因为稀缺而受到热销呢?

野风·现代中心是位于市中心的商业项目,年前面世取得了不俗的成绩,目前尚有一半左右的体量。野风集团营销总监陆佳称,如果以后类住宅项目受到限制,对野风·现代中心来说无疑是个利好,尤其该项目位于市中心,更是稀缺中的稀缺。但是陆佳强调并不会因为酒店式公寓稀缺了而刻意提高价格,而是会根据市场而定。

双赢机构总经理章惠芳认为,酒店式公寓本来即为畸形产品,是开发商打“擦边球”的结果,正确的叫法应该为“公寓式写字楼”。因为是不合理的,所以谈不上稀缺与否。但是章惠芳认为需求是存在的,和未来相比,目前在售的项目更有优势,可塑造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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